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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十二篇】

来源: 编辑: 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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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十二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阿拉营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阿河发〔2022〕2号)要求,在2022年上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绿化发展理念,紧抓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机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创新我镇生态水域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力保护提升水生态,为我镇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水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各级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健全镇级河长组织体系,强化镇级河长办公室职能,全面落实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等工作制度。
  继续开展河流断面划界和监测点规划建设,加强水量水质监测管理;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确保2022年下半年辖区内15条河溪、8座水库乱填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力遏制,河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加大联合排查、执法力度,确保河溪、水库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筑;继续推进河流沿线违法构筑物拆除工作,逐步恢复沿岸水域生态,巩固团结溪“样板河”工程,继续推进河库“样板河”全面建设,促使水资源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水资源保护
  在2022年上半年基础上,继续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
  (二)全面推进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守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扩大拆违治乱工作、养殖区改造工作的成果,制定持续、有效、平稳的治理计划,基本恢复辖区内河库生态系统,继续推进样板河建成后的示范带动工程。
  (三)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继续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严防和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在__年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强化和扩大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成果,保障全年水环境质量达标。
  (四)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
  根据“一河一策”,细化和量化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进度,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继续实施黑臭水体摸排整治,将工作面扩大到全镇土地范围,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
  (五)继续加强水生态修复
  继续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发挥水林田系统、水源涵养林和湿地系统、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系统、安全生态水系等的作用,确保水生态修复有大的提高。
  (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贯彻河湖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增加公安、水利、环保、农业、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频次,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七)继续开展“星级河道”评选活动
  在河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安全为主要评选内容的基础上,细化“星级河道”评选标准,增加水域保护和治理内容,加快推进镇“样板河”河段的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促进河流保护、防治、治理、修复等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法定作业,也是我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镇村两级河、库按照“一条河流、一位河长、一个团队、一个专户、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各河长既是本辖区流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镇级河流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明晰权责,到岗到人,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密切协同协作。各条河流联系部门要对河长负责,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开展综合协调、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宣传报道、承上启下等日常工作。
  镇、村两级要加强协同配合,镇直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各承办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需协调解决事项及时报送镇河长办汇总。
  (三)加强工作督查。建立落实长效监督机制、工作落实制度和健全评比考核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生活习惯。同时,在河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理目标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篇二】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XX镇河长办积极谋划、开展行动,2022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河,镇级河长每月完成巡河任务,村级河长每日巡河,并认真填写河长工作手册,截止日前,镇级河长共完成巡河180次。

  (二)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宣传动员。今年以来,XX镇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级河长牵头,村级河长积极参与,通过村级广播、定期巡河和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意识、河流爱护责任意识。

  (三)细化实化任务,狠抓落地落实。加强巡河督导,镇级河长不定期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动员群众积极反映河道保洁中存在的问题。截止日前,镇河长办共下发镇级整改通知书16份,处理问题52处;完成区级整改通知书18份,处理问题64处;完成老XX、洪金排涝河、洪金南干渠10处“三乱问题”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在河边乱排、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日常工作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保洁员人数清洁的频次密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以村(居)为单位,以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居民爱河护河自觉性,让群众及时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工作机制。继续按照区河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管理落到实处。

  (三)加大河流治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篇三】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株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工作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行林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二、信息专报和信息简报

  (一)信息报送。镇级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办应将重要、紧急的林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

  (二)信息处理。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责任人或联络员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政务信息由主管镇林长制领导核发。

  (三)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镇党委、政府和镇林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镇党委、政府的政务信息。

  1.《专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

  (2)镇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

  (3)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协调问题;

  (4)反映各村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设性等重要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2.《简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镇林长制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3)林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4)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三、信息公开

  1.利用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开辟林长制专栏,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镇林长制协作线办信息共享。

  2.主管镇林长制工作的副林长担任镇林长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四、工作通报

  (一)通报内容

  1.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镇林长办对林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流程

  1.镇林长制办公室承办林长制工作通报,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工作通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林长制专栏等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

  3.镇林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1次,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村林长办需确定专人报送信息,通报的信息需及时准确。对在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篇四】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林业增绿增效,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宜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宜党办[202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紧紧围绕建设“大美生态、科技文明”新宜丰,扎实开展增绿护绿行动,以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为主要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探索具有桥西特色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体系,为维护全乡生态安全、实现森林多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管理,责任到人。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的原则。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保护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

  (四)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的原则。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五)坚持严格考核、跟踪问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目标(三保:即保持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林地面积稳定、保持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面积、增加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发生、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划定各级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责任区域,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2年,按县下达的林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全乡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2.94万亩,森林面积达到12.08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69.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7.26%。全乡重点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初见成效,生态脆弱区域得到有效治理,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山区农民增收的目标。

  到2035年,全乡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质量水平居全县乃至全市前列,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建立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机构。

  乡级设林长和副林长,乡镇(场)党委书记担任林长、乡镇(场)长担任第一副林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

  村级设林长和副林长,支部书记担任林长,其他村(分场)干部担任副林长。

  乡级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乡级林长办公室设林办。

  (二)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乡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分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

   (三)设立护林队伍。组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员和生态护林员队伍。乡级配备4名资源监督管理员(以林业工作站和乡镇(场)林办人员为主),各村配备1名生态护林员(以重点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聘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态护林员为主)。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副林长:对本乡镇(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制定本乡镇(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乡村两级林长和监督管理员、护林员名单及责任区域在2022 年 12月 27日前,报乡林长办备案(联系电话:2782866);对辖区内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林业建设、保护项目;协调推进其它涉林项目;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向县林长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部署的其它各项工作。

  村级林长、副林长:贯彻执行乡镇(场)林长办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各级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定期向乡级林长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域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落实上级部署的其它各项工作。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监督管理员和生态护林员职责

  监督管理员: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巡护,管控林区野外用火、监测有害生物、监督林地征占、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向村林长、林业工作站或森林公安派出所报告情况;保护好管护区域内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封山育林、湿地、野生珍稀动植物、林地和各种林业基础设备、设施及各种宣传、服务标识;带领并督促生态护林员工作;协助林业工作站及森林派出所工作;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生态护林员: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巡护,管控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灾情、森林病虫害情况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林长办公室职责

  落实乡级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制定乡林长制工作方案及各项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乡级林长、副林长报告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办乡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

  六、主要任务

  (一)保护森林资源。实行严格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禁毁林开垦、毁竹造林和非法占用林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制度,确保年度限额不突破。开展湿地保护、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依法保障湿地安全。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强化天然林和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特别是天然阔叶林保护,不断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确保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和生态环境安全,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保护和投入力度,提升林业建设管理水平。

  (二)发展森林资源。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推进良种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做到“宜造则造、宜补则补、宜封则封”,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培育森林后备资源。利用废弃矿山、高速公路等主要通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进行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因地制宜抓好森林科学经营,大力开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加快乡村风景林和乡村森林公园建设,打造秀美乡村,推进城乡绿化美化。

  (三)壮大林业产业。做强油茶产业,实施一批油茶基地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宜丰正邦公司的龙头示范作用,走出一条“公司+农户”的路子,不断做强我县油茶产业。做精苗木花卉产业,积极培育优质、高档绿化和彩叶苗木,加强以乡土、珍稀树种为主的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发展森林旅游业,依托我乡丰富的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以境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为主要载体,打造森林旅游和生态休闲养生基地。不断壮大林下特色经济,积极推广林下种养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大力发展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的林下种植和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特色产业。

  (四)推进林业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市场,有效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有效流转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和建立林地收储中心,加速推进非国有商品林赎买工作,推动森林资源资本化。积极探索产业生态补偿机制和碳汇交易补偿机制,推进碳汇造林和碳减排指标有偿使用交易。优化林业经营方式,鼓励发展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主体。稳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充分发挥好森林公安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五)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制,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三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统筹整合森林管护资金,建立以乡镇(场)为单位统一组建的专职护林员队伍。构建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同时,尊重林地经营者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经营者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六)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建设,利用先进林业技术和手段,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逐步建成全乡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常态化,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基础数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林长制是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新模式,也是新时期对生态保护的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进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各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抓好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的落实;要完善林长制工作信息定期发布机制,通报典型事例;要层层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协调,部门联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涉及全县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总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三)确保经费,保障运行。我乡将林长制有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顺利推进林长制早日落地。要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经费的投入力度,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发展。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同保护好发展好宜丰的绿水青山。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林长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各村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森林资源纳入存干部离任审计内容。实行林长制目标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动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乡、村要在城区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区的村边、路口等设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长责任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全社会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篇五】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林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集约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符合梨树实际、具有梨树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守护好梨树的绿水青山,全面推动梨树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努力探索“只能增绿、不能减绿,树标立靶、狠抓治理,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强化指标体系、评价评估、经常性工作落实等措施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尊重实践、鼓励创新。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借鉴既有经验,坚持实践检验标准,破除现行机制障碍,创新政策制度设计,加快形成前瞻性强、务实高效、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五)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为我省全面推开林长制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推动我县向绿色经济社会转型。要综合考虑保护绿色资源本底、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绿美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两保、两增、两防、一促进”的发展目标,即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根据“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将实现森林覆盖率11.32%以上、森林蓄积量225.8088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50577.8公顷、湿地保有量2647公顷,林业经济总产值1亿元。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既要狠抓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约束,又要坚持从梨树县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在总结、继承既有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探索创新、勇于打破桎梏,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全省推开提供借鉴。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等责任的落实,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以及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员,强化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考评,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做到林长责任与地块逐一对应,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我县为第一批林长制的试点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县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副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林业领导担任;区域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领导担任;乡镇(街道)林长由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管林业领导担任;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社区)以下划分若干管护网格,设置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生态护林员担任,有条件的村可以设立网格员,可以由社长担任。

  总林长、副总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部署本级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乡绿化、实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提升资源质量效益等工作;协调解决本级林业建设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带头落实会议、巡查、调研等制度;调度、督导本级林长履行职责;指导县林长制办公室监督考核下一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办公室成员部门履职情况。

  区域林长职责:负责联系所包保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督促包保单位落实林长制,协助解决疑难问题。

  乡镇(街道)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长,可以配备网格员;组织本级林长、网格长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对村级林长、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考核;建立、更新林长档案信息;设置林长信息公示牌;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林权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村(社区)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根据情况可以向乡镇级林长推荐设立网格员;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网格员)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我县林长制第一责任人,林长为主要责任人。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参照本方案施行林长制。

  2.成立组织,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领域的行政部门为县级林长成员部门。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县一级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总林长报告全县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乡镇(街道)参照设立本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向乡镇级林长报告本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开展。县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乡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工作负责人兼任。

  3.分级设立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本级总林长负责召集,成员包括本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区域林长、乡镇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也可以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参加。主要是研究确定县林长制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审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级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1.档案登记制度。对照“森林资源一张图”建立林长责任区信息档案,登记林长职责、责任区范围、边界、面积等信息,记录其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履职情况可查,渎职责任可溯。

  2.信息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在重点生态区位、重要交通卡口、破坏资源案件高发区域等位置设立永久性林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林长信息、责任区域、职责内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3.巡林制度。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每半年,乡镇级林长每季度,村(社区)林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林活动,掌握责任区域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网格长(网格员)每天对责任区进行常态化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损害林业资源的行为。其中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要结合巡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源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巡林和调研情况记入信息档案,由县林长制办公室留存。

  4.信息通报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送办法,采取会议、公文或工作简报等方式通报信息;需要向公众告知的,采取网络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明确联络员职责、督促其发挥作用。

  5.警示督办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采取“三单一函”方式,即在重点工作时段,向林长印发工作提示单;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工作交办单;对存在问题的,印发工作督办单,必要时送达警示函,督促林长履职尽责。

  6.会议制度。规范林长会议职能和组织形式,及时召开并推动落实好会议决议。

  7.工作考核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依据试点主要任务和内容,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对下一级的林长制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县公安机关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各派出所以辖区为范围,会同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国有农场、林场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街道的民警执法责任区由街道会同辖区内派出所确定。各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乡镇、街道、林场、农场和派出警员单位共同备案。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警员单位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后,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将任务分配到下级林长。下级林长要按照本区域实际,按照“一林一策”原则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同时突出林业经济前瞻性,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及群众性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在各级各类保护地等重点区位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工作室,群众监督岗等,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区分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区域林长、林长、网格长(网格员)等岗位和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每月、每周、每日等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制定《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确保各岗位人员职责一目了然。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乡镇、街道和国有农场、林场目标责任,再由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林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区域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级林长,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县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官方微博、公布二维码、动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8月4日-2022年9月15日)

  县林业局牵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地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

  (二)实施阶段(2022年9月16日-2022年5月1日)

  (1)2022年9月30日前召开梨树县林长制试点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

  (2)2022年10月20日前各区域林长完成和包保单位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2年1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成立组织,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并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林长制工作,留存相关资料。

  (4)2022年11月15日前将梨树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  

  (5)2022年1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将本区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下级林长,下级林长可以因地制宜对各自管理区域内的林业资源进行林业产业经济规划。

  (6)2022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7)2022年2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原则上至少发动3名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

  (8)2022年5月1日前各乡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县级林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1月30日-2022年5月1日)

  2022年11月开始,县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通过“三单一函”等形式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乡镇级林长每季度向县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省林草局;2022年4月10日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由县林长制办公室向省林草局报告林长制试点完成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评判依据。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篇六】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维护河道“生命健康”,2022年,全乡河长制工作以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重点抓好水域、岸线等公共空间的整治和管理,全面落实控源截污、水质改善工作举措,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护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不断深化。
  一、推进水岸整治,切实提升河道管护水平
  1.实施拆违清障。对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进一步深入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将整治范围向中沟、庄河拓展,对违法违规占用河坡的建筑物、棚子、堆场等进行拆除整治。2022年,全乡干河、中沟水域岸线基本消除“四乱”问题。对已拆除“两违”项目组织“回头看”,杜绝新增违章搭建。(责任单位:乡河长办,各村)
  2.规范中沟养殖。制定并落实规范中沟水产品养殖长效监管文件,规范干河与中沟拦网设置,明确放流密度、放流种类等标准,推进中沟增殖放流。2022年,中沟拦网规范设置完成率100%,中沟放流密度达标率90%以上。定期开展农业农村、公安、水利等单位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养殖行为和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责任单位:农服中心、派出所、水利站、各村)
  3.清理扒坡种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切实整治骨干河道扒坡种植“回潮反弹”问题,确保3条干河“退耕还绿”落实到位。明确河坡使用权归属,稳步推进中沟、庄河河坡收回,2022年,全部中沟和50%的庄河扒坡种植整治到位。(责任单位:乡河长办,各村)
  4.推进植绿补绿。全面完成中沟植绿补绿,2022年,中沟绿色通道基本建成达标。中沟每侧河坡栽植苗木原则上不少于2行,树种以“三杉”、榉树、栾树等适生树种为主,做到因河而宜、能宽则宽、生态与景观兼顾。组织签订管护责任状,明确管护要求,落实管护报酬。推广四号中沟、严鞠中沟河坡绿化模式,将河坡使用权统一收归集体,统一集中整治,统一组织施工,统一绿化管护,加快解决绿化养护难题。(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各村)
  二、强化控源截污,切实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5.农业污染治理。加强河流沿线畜禽养殖长效监管,坚决打击粪污直排偷排行为。2022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0%、98%。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2年农药使用量较2022年实现零增长;化肥使用量(折纯)较2022年削减5%以上。推行农田灌溉用水由田块到排水沟、生产沟“按级”排放,压降农药、化肥直排入河。(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兽医站、村建环保科,各村)
  6.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内河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继续按照“三个一批”原则整治违规入河排污口。组织对沿河排污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杜绝工业废水违规入河。(责任单位:村建环保科,工业科、各村)
  7.生活污染治理。继续实施镇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加快实施根思集镇和老叶街副中心污水收集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提升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与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村建环保科,各村)
  8.船舶污染治理及码头规范整治。开展船舶污染防治检查,启动本籍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改造,督促做好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送交工作。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果,推进码头规划区规范提升建设,审批新建码头实现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设施配备全覆盖。(责任单位:村建环保科,水利站,市场监管分局,工业科,各村)
  三、突出项目引领,切实提升水生态建设水平
  9.建设重点水利项目。加大农村活水工程推进力度,拆坝建涵建15座以上,疏浚整治中沟2条、村庄河塘15条以上。(责任单位:水利站,有关村)
  10.坚持示范带动。继续开展“示范河道、模范河长”创争活动,创新特色亮点,放大标杆效应,以点带面提升全镇河道治理和管护水平。(责任单位:乡河长办,各村)
  四、优化水资源配置,切实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
  11.加强节水供水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非农用水管控力度,2022年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2年下降2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2 年下降20%。(责任单位:水利站,工业科)
  五、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联动联管水平
  12.健全巡河护河机制。严格落实《泰兴市河长巡查制度》,实现乡村两级河长常态化、制度化巡河护河。对照“一河一策”和断面清单,通过河长联系单、督办单等形式,明确河道整治标准,健全问题发现、交办、跟踪、销号机制。实施河长制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目标责任,提升河道日常管护水平。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桥梁、泵站、涵闸等河道附属设施的巡查监管,做好工程维护,确保安全运行。探索“以鱼养水、以鱼扶贫”生态渔业模式。建立健全水利、生态环境、村建、农业农村、公安等单位的联合巡查、综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互通,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乡河长办,有关科室站所,各村)
  13.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宣传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曝光短板不足和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工作走进企业、社区和学校,真正形成全社会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乡河长办,宣传科,各村)
  14.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注重巡河记录等软件资料规范整理,严防弄虚作假问题发生。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乡河长办、纪委、党政办公室,各村)

【篇七】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到20xx年底,全面消除水面、河岸脏乱差现象,清除河道违建和清理河道违占,河道看不到水中漂浮物和河岸垃圾,看不到浑浊污水,河道水面变洁,出境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松阳溪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境水质优于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呈现人水和谐的情景。

  二、整治工作内容

  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松阴溪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建的重点是:加强松阴溪沿线村庄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治的重点是: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行为;对沿岸经营生产、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监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的重点是:通过媒体、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和各界团体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程治水

  工程是治水的手段。为实现松阴溪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实施工程治水。近期开展沿岸养殖场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措施,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远期通过养殖场关停拆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措施,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堰头行政村672户生活污水整治,6户农家乐的污水整治,包括堰后至大溪汇合咱和金坑溪(内寮村至松阴溪汇合口处)流域内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xx年年底完成。

  (二)管理治水

  管理是长效治水的关键,实行重拳治水、铁腕治水、机制治水。强化水环境整治力度,整合执法力量,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河道违建一律拆除、沿河100米内无证养殖场一律关停、沿河乱排放污水行为一律严处、污染水体行为一律重罚。从日常巡查、执法管理等方面,建立各职能部门既各司其职、又联合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管理治水的工作责任。

  1.加强规划审批管理,源头控制排污行为。区建设分局在确定区块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将排污方案,纳入审核范围,源头控制排水设施建设。

  2.加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防止雨污水混接混排。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4.加强排水行为管理,防止污水乱接乱排。

  5.加强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区水利局要牵头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加强淤泥治理,完善日常清淤制度。

  6.加强松阴溪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区国土分局要牵头抓好“洁净村居”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碧湖镇要深入开展“洁净村居”创建,进一步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

  (三)社会治水

  社会是长效治水的保障,加强媒体宣传,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1.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向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投稿,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2.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学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团体应围绕松阴溪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3.建立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通过通讯、网络等快捷方式联合建立社会监督平台,进一步完善问题督办机制,充分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碧湖镇要落实村两委等基层的治水工作责任,明确松阴溪水系各段面河长,并督促落实治水具体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治水中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松阴溪“河长制”三级河长体系.相关村明确村级河长。碧湖镇和区国土分局建立松阴溪整治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计划,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通报整治情况,实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在各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镇治水办联合开展督查。同时,将责任单位治水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纳入年度计划予以申报。

  (五)强化宣传推动。要把推动“河长制”工作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推动“河长制”工作实施,积极向区级主要媒体投稿,及时报道开展“河长制”行动的工作进展、措施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篇八】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共青城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为重点,构建“增绿、护绿、用绿”的林业发展新思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着力提高林业治理能力和森林自身防治能力,全面增强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22年7月底前,乡、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划分责任片区,落实责任人。

  (二)到2022年10月底,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到2022年12月底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模式。

  (三)到2022年,实现金湖乡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

  三、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建立乡、村二级林长的林长制组织机构。设立乡级正副林长,分别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设立村级正副林长,分别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同时乡里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组建生态保护管理员队伍。

  (二)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设立金湖乡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森林防火办,办公室主任由郭石发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负总责,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有指导、督查、考核责任。

  乡级林长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协调推进“增绿、护绿、用绿”三大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和生态保护管理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行政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定期上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拟制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和林政资源的动态管理,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增绿工程”,切实推进国土绿化

  1、加强封山育林管理。一是对农民自用材实行计划限额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严禁异地采伐和超证采伐;三是加快推进“天保”工程建设,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四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全面封育政策,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2、加强推进造林绿化。一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工作任务;二是切实推进退耕还林、长防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三是积极开展乡村风景林、生态文化村、森林村庄建设;四是及时对受灾迹地进行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五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义务植树活动,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3、加强森林质量提升。一是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二是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地产出;三是着力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抗灾能力;四是对林区枯死松树及时处理,改善林区质量。

  (二)大力实施“护绿工程”,切实加强资源保护

  1、强化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一是坚守林地红线,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二是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制度,做到先报批后占用;三是落实林地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跟踪管理,防止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异地占用的行为;四是加快裸露地复绿,防止水土流失。

  2、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实行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山头,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突出抓好“五个禁止”的落实,防火重点期护林员要加强巡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四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每年根据实际需要更新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所需防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无是科学组织扑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果断处置,严禁老人、小孩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火灾扑救。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因地制宜建立保护小区和保护点,保护好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和分布地;二是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禁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三是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杂货店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制售天网、铁夹等捕猎工具;四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实行挂牌保护。

  4、强化有害生物防治。一是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层层下发责任书,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二是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做到监测全覆盖;三是做到死树清理全覆盖、山场除治不留死角,从严打击偷盗疫木行为,防止疫情扩散;四是积极开展病虫害和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5、强化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一是适时开展打击乱占湿地、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安全;二是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导致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组建生态保护管理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整合巡山护林、养路护路、乡村保洁、河流巡查、湿地监管、病虫害防控、农民建房管控、农村环境整治、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能,组建一支生态保护管理员队伍,确保生态保护力量遍布社会各个“神经末梢”。

【篇九】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三、主要目标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22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2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四、重点任务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2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五、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照林长制实施情况一览表,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三)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增加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广泛宣传。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篇十】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22]36号)、县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象政发[2022]178号)及县委办《关于印发象山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茅洋、森林茅洋建设,加快实施“五水共治”七年行动计划,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乡主要河道。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科室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实施时间。2022年—2022年。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县级河道。由县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部门,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二)乡镇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农业副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三)村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联村领导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

  (6)服从乡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乡农办牵头落实)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乡农办牵头落实)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乡农办牵头落实)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乡工办落实)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乡城建办牵头落实)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乡宣传办牵头落实)

  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乡纪委牵头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乡农办、工办、城建办、党政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联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篇十一】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办〔2022〕14号)和《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办〔2022〕11号)文件要求,潭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要求、高标准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任务。稳步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使河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22年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潭溪镇是泸溪县西北面的门户,距离县城40公里,319国道、常吉高速公路穿镇而过,东邻洗溪镇,南接白羊溪、小章两乡,西连吉首市河溪镇,北与吉首市丹青镇,排吼乡接壤。境域面积为144.87平方千米,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全镇境内共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彭晓云为总河长、镇长穆支磊为第一河长、副镇长龚家彪为副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支书为河段长的河流管理体系,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层层落实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有效地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各村(社区)“河段长”开展巡河普查工作,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制定方案
  根据县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潭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积极实施“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长制。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保洁员、水管员,有效地对河流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河段存在的问题逐条建立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施。
  3、具体工作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积极做到镇每月一巡河、村每周一巡河,巡河记录、图片、资料做到完善归档。对巡河中发现淤泥、垃圾阻塞河道的情况及时清理河道,二是大力整治。2022年共开展峒河沿岸及水面垃圾清理整治200余次,其他溪流垃圾清理80余次。开展山塘水库巡查60余次,并对4座蓄水山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清理拥塞淤堵山塘3座。三是加强宣传。每月召开河段长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制作了河长公示牌22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大喇叭、巡回宣传车播报、海报、宣传栏、标语等广泛宣传,制作发放宣传标语200余张,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四是完善信息报送。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等工作制度,每月30日前,镇河长办专人负责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送县河长办。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我镇辖区内河流水质大幅提升,河道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岸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小坡流村出现涉河乱建情况;二是镇生活污水治理无法长效、有效彻底解决;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不足,四是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打捞不彻底;五是缺乏专业治污设施和人员,对污染源确认、水质监管、治理措施等不到位;六是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尤其是峒河两岸居民节能减排、清河、护河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营造全镇上下爱护河流、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问责追责。坚决惩处工作不力和违法现象。对小坡流村杨必花涉河违建要求限时整改,对松柏潭、盘古岩、兴隆寨三个河长制工作台账不完善、巡河治理力度不够的村河长进行约谈,进行扣分,并纳入年终绩效评比。
  三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督查。加强长效保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环境染预防治理、河库执法监管等任务。对辖区内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定期开展巡查和不定期督查、突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篇十二】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沿主干河流和主干道路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建立区、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构建森林生态发展保护机制,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造林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水系治理、道路修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以线带面,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促进绿色富民惠民。

  ——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促进林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推进主干道路、主干河流、城镇周边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扶贫工程、森林城镇创建、森林生态旅游、环境污染防治等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廊道建设方案。按照一廊道一方案的要求,注重形成特色,科学规划设计,划定廊道范围,明确建设任务,严格标准要求,制定措施办法,列出任务清单。

  (二)推进廊道造林绿化。坚持适地适树,优化树种结构,注重增绿增彩,全面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林木覆盖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廊道生态保护。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从严监管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生态廊道发展保护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委书记刘传玖担任、副林长由镇长张红岩担任。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

  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综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农综站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由镇级林长、副林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村(社区)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指导、组织全镇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承担林长制的督导、调度、协调职责。每名林长联系一个森林生态廊道,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的森林生态廊道的发展与保护。镇级林长、副林长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村(社区)林长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村之间的林权纠纷和争议。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4.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2022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全镇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和森林资源发展保护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公布机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生态廊道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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